日前,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布了各級查處的8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其中大辦婚喪喜慶事宜最為突出,有21起。據不完全統計,3年多來各地查處的“大操大辦”問題已近萬起,被追責的黨員干部逾萬人。
面對這些數據,有一個問題值得深思,在執紀問責的高壓態勢之下,為什么一些黨員干部還是我行我素、頂風違紀?從大量案例分析,“風俗”“人情”是常見的擋箭牌。有的人對禁止大操大辦、收受禮金的“禁令”不以為然,甚至認為規定“不通人情”;有的認為大辦婚宴是當地風俗,上級對此不會“動真”;還有的干部認為紅白喜事是個人私事,組織上“管不著”。
打出“風俗”“人情”牌大操大辦者,忽視了一個最基本的前提,自己首先是一個共產黨員,必須接受黨規黨紀的約束,而不是把行為底線退守到普通人的標準。從中央八項規定、反“四風”各項禁令到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都明確禁止黨員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更是決不允許。把紀律挺在前面不是一句空話,在日常生活中厘清民俗與黨紀的界限、劃清公與私的邊界,就是具體體現。只要是黨員和領導干部,就必須無條件遵守紀律和規矩,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更不能打折扣搞變通。
“蠹眾而木折,隙大而墻壞”,從不少腐敗案例看,干部的腐敗之路,往往就是從看似“禮尚往來”的事情開始的。借著婚喪嫁娶的名頭,一些干部大肆斂財,一些人大搞權錢交易、利益輸送,所謂的“份子錢”、禮金早已經變味變質,本應淳樸的風俗也沾上了奢靡之風、腐化之氣,背離了初衷。黨員干部大操大辦,既破壞了紀律,也帶來了走向腐敗的高風險。對此,切不可以為這是“小事”而自以為是,更不能放松了監督管理的弦。
數據顯示,僅2015年,全國就有4413人因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超過此前兩年的總和。越往后執紀越嚴,治理“大操大辦”也不例外。作為黨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就應該把黨的紀律放在首位,把尚儉戒奢、崇廉拒腐作為價值追求,嚴格依規守紀操辦人生中的大事,做到既清正規矩,又鄭重操持。只有這樣,才能樹立起黨員干部的標桿,促進當地政治生態的凈化,帶動一方社風民風的好轉。(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