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聽一位在政府機關工作的朋友談起,他們制定的一些政策性文件在下發前一般要征求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意見。但多數時候,相關單位的回復都是“沒有修改意見”或者是一些千篇一律、無關痛癢的建議,使得征求意見環節淪為了一種形式。
政府征求不到意見,難道是因為制定的政策都萬無一失?恐怕不然。想來,真正的原因是一些被征求意見的單位不愿提。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一方面源于一些單位的公職人員存在“不作為”的“懶政”思想。“在其位不謀其政”,熱衷于當站樁度日的稻草人,凡事采取“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缺乏干事創業應有的熱情和責任心。另一方面源于一些人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學,熱衷于當只說好話的“老好人”,不想擔責。因為擔心意見提得太多、太尖銳會得罪人,便選擇不吭聲,該講的話不講、該表的態不表,凡事隨大流。
征求意見本是體現“科學、民主、依法”決策的重要工作方式,但在實際操作中,卻出現這樣的情況,既違背了征求意見的初衷,也從某種程度上降低了決策的科學性。俗話說:“眾人拾柴火焰高。”在征求意見中,必須叫醒那些“裝睡的人”,鼓勵相關部門和單位積極參與、認真對待。對那些消極應對、態度敷衍的被征求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批評,加強教育,促使其認識到征求意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政策制定者和意見征求者也應查找自身問題,改進意見征求方式,了解被征求者的想法和難處,完善細節,加強引導,讓相關部門和單位愿意張口。(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作者:郝美想)